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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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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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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润 禾材料(实施主体为润禾材料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德清润禾”)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润禾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6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润禾材料公开发行新股 2,44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8.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03,496,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32,866,792.4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0,629,207.5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出具 的会验字(2017)528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 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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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18,586.00 17,062.92 德清润禾
2 研发中心项目 4,950.00 - 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5,214.00 - -
合计 28,750.00 17,062.92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方式和内控制度

基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德清润禾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 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 合规,德清润禾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 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或相关合同,在达到约定的结 算时点后,办理付款手续;

2、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部门填制《用款申请单》提交财务 部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用款申请单》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或使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在每次付款时需附承兑汇票的 扫描件并在《用款申请单》上标注该票据号码。

3、对于公司自己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 司可根据《用款申请单》,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已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部分,待票据到期承兑时置换剩余款项;对于公司使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司可根据《用款申请单》,在银行承兑汇票到 期后进行置换。

4、涉及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过程中,必须 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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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润禾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与 润禾材料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润 禾材料董事会议案和决议、润禾材料监事会议案和决议、润禾材料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对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 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1、润禾材料(实施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德清润禾)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事项已经润禾材料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且润禾材料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定了具 体操作流程,不影响润禾材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润禾材料及润禾材料股东利益。上述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润禾材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同意润禾材料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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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成 杰

____________ 马 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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