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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Orient Wires & Cables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Jul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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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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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3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7 月22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 路 96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 年7 月22 日

至2016 年7 月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数量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2.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共享。
2.10 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
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
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3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1 关于拟变更全资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
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7 月 5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议案 1、 2、3、4、5、6、7、8、9、10、12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5、6、7、8、9、10、11、

12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3、6、7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

  • 限公司、袁黎雨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06 东方电缆 2016/7/15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 登记(以2016年7月19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5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 年7 月22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
2.0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 个月内选择适当
时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
票。
2.03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000,000股A股股份。在本次拟发行股
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如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
应调整。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 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以其管理的两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东方集团承 诺出资 1 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其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 过程,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 价格相同,并依法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他特定投资者 均以现金参与认购。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 , 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1.54 元 / 股。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定 价基准日,则相应调整发行底价。最终发 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
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式全部为现金
认购。东方集团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
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
2.07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
资金
(万元)
1
海洋能源互联
用海洋缆系统
项目
81,675.60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96,675.60
8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
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

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共享。 2.10 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 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 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3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 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具体事宜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6-2018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1 关于拟变更全资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 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