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ingbo Li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Jun 24, 2025
55755_rns_2025-06-24_f372d515-4d12-4526-983d-00457f850fb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 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利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 号)核 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0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9,789.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34.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54.9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 [2024]84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 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变更为“宁波利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 项目”;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变更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完成 日期由2025年3月5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变更前拟 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5年5 月30日已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滨海项目 |
玩具日用品类产品 精密注塑件扩产项 目 |
9,097.14 | 9,097.14 | 4,231.97 |
| 汽车配件类产品精 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7,786.67 | |
| 医疗器械类产品精 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3,000.00 | 18.23 | 18.23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25.21 | 25.21 |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变更前拟 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5年5 月30日已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 件扩产项目 |
- | 8,057.79 | 8,057.79 | 7,432.9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开源路项目 |
医疗器械类产品精 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 | 3,001.07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2,993.93 | 67.00 | |
| 合计 | - | 33,154.93 | 33,193.37 | 19,561.98 |
注: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相较于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到账后 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所致。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 进行投入,预计短期内仍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 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所涉及
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 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 产品等。
-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 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云翔 彭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