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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Kangqiang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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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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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16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16 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综合 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 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400 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2、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3、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 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在担保额度内,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 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 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借款期限在2 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 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 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东定路3号,主要经营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 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的制造、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5 年12 月31 日,江阴康强总资产 30,711.59 万元,净资产16,558.33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22,995.6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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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净利润1,471.81 万元。

2、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988 号(鄞州创业投资中心), 经营范围:微电子技术的研发、合金铜丝、半导体元器件、金属制品及电子丝材 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5 年12 月31 日,康强微电子总资产 8,669.44 万元,净资产 6,354.39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12,936.30 万元, 全年实现净利润516.64 万元

3、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6 月16 日,注册 资本:1,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65%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 中官西路777 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工程的设计、制造;精密机 器设备、冲床、电子加工设备的设计、制造;自营货物和技术的出口,但国家限 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5 年12 月31 日,宁波米斯克总资 产2,450.43 万元,净资产290.15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992.76 万元, 净利润-320.84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400万元 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8,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为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余额不超 过1,2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

3、期限: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稳 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 项,同意本公司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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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 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分别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 公司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95.76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8%,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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