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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Kangqiang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pr 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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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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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 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13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度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13 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综合 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 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2、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在原 6000 万元基础上追加 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3、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担保期限为二年。

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在担保额度内,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 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 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借款期限在2 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 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 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东定路3号,主要经营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 件、半导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的制造、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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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335,031,875.91 元,净资产107,389,298.25 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 220,472,765.25 元,净利润-7,319,794.78 元。

2、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988号(鄞州创业投资中心),经 营范围:微电子技术的研发、合金铜丝、半导体元器件、金属制品及电子丝材的 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2 年12 月31 日,宁波康强微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总资产67,766,561.79 元,净资产45,286,100.91 元;2012 年度营 业收入111,675,165.77 元,净利润4,468,382.93 元。

3、宁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注 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主要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贸易。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宁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总资产31,436,154.43元,净资产29,453,593.68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 37,320,904.42 元,净利润-546,406.32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担保。

2、担保金额: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为宁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

3、期限: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稳 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 事项,同意本公司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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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 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分别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宁波康 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 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2年12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29.38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17%,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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