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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Kangqiang 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Jan 3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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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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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一、本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晓光、郭永青 见附件1:“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三、本次推荐的发行人名称: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五、本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 人”)认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 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知中规定 的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国信证券同意向 中国证监会推荐康强电子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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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荐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见附件2:
六、本保荐人承诺
(一) 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 慎核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本保荐人组织编制了申请文件,并 据此出具本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 了辅导和充分的尽职调查,本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该发行人至 少符合下列要求:
-
1、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和有关规定,具备持
-
续发展能力;
-
2、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
-
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 交易以及影响发行人独立运作的其他行为;
-
3、公司治理、财务和会计制度等不存在可能妨碍持续规范运
-
作的重大缺陷;
-
4、高管人员已掌握进入证券市场所必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
相关知识,知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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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的诚信度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
(三)本保荐人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规定的要求,且其证券适合在
-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不存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表 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与其他中介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 差异;
-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
-
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推荐文件、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
-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 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四)本保荐人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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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
1、保荐人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
-
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人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
3、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
-
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 职责的情形;
-
4、保荐人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
-
供担保或融资。
附件1: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附件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荐宁波康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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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的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胡剑飞
2006年9月26日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晓光 郭永青
2006年9月26日
内核负责人(签名):
张桂庆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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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的签字盖章页)
投资银行事业部部门负责人(签名):
张桂庆
2006年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何如
2006年9月26日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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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兹授权郭晓光、郭永青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何 如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9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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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保荐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受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强电子”、“发行人”、“公司”) 委托,对其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和方案进行评估并出具推荐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信证券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国信证券认为:康强电子成立至今,运作规范, 业绩良好,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根据康强电子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特向贵会推荐康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康强电子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其相关规定的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发行上市条件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对康强电子进行了逐条对照,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康强电子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条件
-
1、 康强电子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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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康强电子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
3、 康强电子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
4、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康强电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
1、康强电子的主体资格
-
(1)康强电子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2)康强电子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
(3)康强电子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
已办理完毕,康强电子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康强电子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5)康强电子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康强电子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持有的康强电子股份不存在重大 权属纠纷。
2、康强电子的独立性
(1)康强电子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康强电子的资产完整。康强电子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 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3)康强电子的人员独立。康强电子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康强电子的财务人 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康强电子的财务独立。康强电子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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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康强电子未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5)康强电子的机构独立。康强电子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 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6)康强电子的业务独立。康强电子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同业竞争和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7)康强电子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
3、康强电子的规范运行
-
(1)康强电子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相关
-
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康强电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 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康强电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 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4)康强电子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 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 (5)康强电子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经依法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或者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
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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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 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康强电子或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
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6)康强电子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
(7)康强电子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
4、康强电子的财务与会计
-
(1)康强电子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
(2)康强电子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
-
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康强电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 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康强电子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注册会计师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4)康强电子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
-
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 未随意变更;
-
(5)康强电子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
-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康强电子符合下列条件:
- 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均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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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且累计为6,519.90万元,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5,877.50万元,超过人民
-
币5,000万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7,210万元,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④最近一期末扣除土地使用权后的无形资产为7.21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05%,不高于20%。
⑤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7)康强电子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康强电子的经
-
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
(8)康强电子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
-
等重大或有事项。
(9)康强电子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康强电子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康强 电子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康强电子的行业地位或者康强电子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康强电子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康强电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康强电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 益;
⑤康强电子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 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康强电子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5、康强电子募集资金的运用
-
(1)康强电子的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并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
(2)康强电子的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与康强电子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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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3)康强电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管理、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康强电子董事会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认为投资 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5)康强电子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规定募集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
(6)康强电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康强电子的 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认为,康强电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二、国信证券对康强电子主要问题和风险的提示
针对康强电子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中所面临的风险,国信证券已敦促并会 同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公司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并特别提示发行人 存在的如下风险:
1、重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引线框架和键合金丝两种产品,其中引线框架的主要原材料是铜 带,键合金丝的主要原材料是黄金。2003年以来铜和黄金的价格持续攀升,提高了公司 生产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 2、受半导体行业景气状况影响的风险
公司作为半导体封装材料的专业制造商,所处行业与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 联动性,与其景气状况成正相关关系。若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主 营业务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3、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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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竞争能力下降,可能对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及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4、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引致的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6.4%。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外资股 比例将低于总股本的25%,目前享受的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随之取消, 所得税将按33%征收,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较大影响。
5、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郑康定先生及其夫人曹瑞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普利赛思38.64%的股权, 同时合计持有第四大股东康盛贸易38.64%的股权,均达到相对控股地位。由于普利赛思 与康盛贸易合计拥有本公司发行前45%的表决权,达到相对控股地位,因此郑康定夫妇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三、国信证券对康强电子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发行人所从事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发行人主要产品引线框架和键合金丝都是用来封装半导体/微电子芯片的半导体封 装材料,公司产品所处行业的发展与半导体行业的发展正相关,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 绩受半导体行业景气状况影响较大。
半导体行业在2004 年经历了强劲增长,2005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发展有所趋缓,根 据WSTS(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的数据,2005 年全年销售额为2274.84 亿美元, 同比增长6.8%,其中,集成电路市场为1,927.98 亿美元,分立器件(含光电子器件) 市场为346.86 亿美元。
根据 WSTS 在2006 年春季发布的预测数据,2006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的销售收入预 计将达到2500 亿美元,比2005 年增长10%。2007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将加快增长,销售 收入将增长11.0%,2008 年将增长12.8%。WSTS 同时称,当前的预测是推测一种持续增 长的局面。半导体行业在整个预测期内都是正增长,其中2006 年将以较低的两位数增 长,随后的两年将以稳定的两位数增长,一直持续到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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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国外,国内半导体市场的增长更为强劲。根据CCID 发布的《中国半导体产 业发展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统计,2005 年中国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4,737 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半导体市场的25.7%,相比2004 年市场规模增长25.8%,大大高于 全球半导体市场同期6.8%的增长率。近几年来,我国半导体产业以年均增长超过30%的 速度发展,已形成了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群体。当前我国半导体产业正处于一个有 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报告》预测,由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和世界制造 中心的中国迁移这两大因素,到2009 年我国半导体市场需求将达到8808 亿元。年均符 合增长率仍将在16.8%以上。
相对于国内半导体市场的巨大需求,目前国内半导体的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从市场 需求上看,我国2005 年半导体的市场需求占世界的25.7%,分立器件的市场需求占世界 的比例更高,但我国的半导体产能却严重偏低,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对半导体的需求。半 导体行业快速的发展必然拉动半导体封装材料的市场需求,发行人所从事的行业具有良 好的发展前景。
(二)发行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及其前身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从事半导体封装材 料引线框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引线框架生产企业。根据中国电 子材料行业协会的统计,发行人(含前身)自1999 年到2005 年连续七年在引线框架的 产量、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等指标方面国内同行排名第一;发行人自2003 年开始生产另 一半导体封装材料键合金丝,2004 年、2005 年公司键合金丝产品的产销量居国内同行 排名第二。
发行人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5 年发行人被评为中国 半导体支撑业最具影响力的五家企业之一。
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 1、生产工艺先进、技术创新能力强
公司自2000 年被宁波市外经贸委评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2001 年起被国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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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部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4 年复评通过,2005 年公司被评为中国 半导体支撑业最具影响力的五家企业之一。
在引线框架生产方面,公司自1996 起通过数次大规模技术改造,引进了大批包括 高精度自动高速冲床、引线框架高速全自动选择性连续电镀生产线、精密磨床、镀层测 厚仪、投影仪、三维坐标仪在内的国际90 年代先进设备,保证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在 国内的技术优势。公司在和韩国同行交流的基础上,吸收韩国引线框架冲制模具的制作 经验,提升自身的引线框架模具设计能力。目前公司的引线框架模具设计能力已达到或 超过韩国同行的水平。公司在引进引线框架高速全自动选择性连续电镀生产线的基础 上,自我摸索,消化吸收,掌握了关键电镀设备制造技术、电镀液配方和相关控制参数, 改造了多条电镀线。
在金丝生产方面,公司在引进全套日本、德国先进键合金丝生产设备的基础上,自 我摸索不断创新,掌握了包括合金元素配方、热处理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目前 已具备生产超细、超低弧度的键合金丝,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同档次 产品水平。
发行人于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实用新型专利如下:
(1)公司于2006 年4 月19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改进型大功率引线框架” 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号为:200620102839.7。
(2)公司于2006 年4 月15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改进型大功率三极管引线 框架”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号为:200620102765.7。
(3)公司于2006 年4 月15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改进型三极管引线框架” 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号为:200620102764.2。
(4)公司于2006 年4 月14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点式电镀大功率引线框架” 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号为:200620102750.0。
(5)公司于2006 年4 月14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点式电镀三极管引线框架” 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号为:200620102752.X。
(6)公司于2006 年4 月14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点式电镀引线框架”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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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型专利,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号为:200620102751.5。
(7)公司于2006 年6 月7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冲压凸模冲头”的实用新型 专利,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号为:200620104447.4。
2、公司具有产品定价引导能力
近年来,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铜带、黄金价格持续攀升,推动公司产品成本不断上 升,公司为抵消原材料上涨压力,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产品价格随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而 调整的定价政策。2006 年1-6 月公司引线框架平均售价较2005 年度上浮16.16%,同期 键合金丝平均售价上浮21.72%。
3、公司具有人才和经验曲线的优势
发行人经过10 多年的发展,已经汇聚了大批成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实践中 培养和成长起一大批熟练掌握了包括冲制工艺、模具设计、电镀工艺、电镀设备制造、 蚀刻设备制造、纯水制造、金丝熔炼、热处理、金丝分绕、设备维护、品质管理等工艺 的专业人才。这批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科研、制造、营销、管理经营经验的优秀人才, 为公司新产品技术研发、稳定生产、扩大销售、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 是公司不可多得的财富。
4、公司的生产组织具有成本优势
和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在设备利用率、劳动力成本等方面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公司的成本优势还体现在:
(1)公司大部分设备和选用原材料与国外同行一致,关键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经 国外培训,其制造产品的水平已达到国际水平,产品质量与国外同行相当,而价格相对 较低,利润空间相应较大,成本价格优势明显。
(2)公司大部分电镀设备由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特点自制,设备成本显著低于主要 竞争对手。
(3)公司与国内同行比较,由于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引线框架产品生产厂商,材料 消耗大,在原材料供应方面能够获得比国内同行更优惠的供货价格、供货条件和供应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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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具有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优势
半导体行业规模经济效应明显,而且实行专业化分工,因此普遍实行合格供应商认 证制度。上游的生产厂商在对下游生产厂商供货之前,必须通过下游生产厂商的认证。 认证比较严格,包括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供应能力、信誉、服务水平的考核,还包括 对产品小、中、大三个批量的质量和稳定性考核。整个认证过程通常在半年以上。公司 一贯重视产品的质量,已经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引线框架、键合 金丝均已通过了国内各主要半导体封装企业的认证,全国的覆盖率高达60%。
在产品结构上,公司产品覆盖了TO、SOT 系列分立器件用引线框架和DIP、SOP、QFP 等第一代和第二代集成电路用引线框架,是目前国内产品品种最丰富的引线框架生产企 业。
6、管理优势
发行人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 度,提高了优化战略跟踪应变能力;同时实施了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用友ERP),以 公司各管理部分的业务信息为内容,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建立公司内部网络环境,统 一筹划和安排公司的采购、销售和库存,实现了信息、技术和组织管理的有机结合,有 效的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响应能力,达到“管理强化、成本节约、库存优化” 的目的。
7、品牌及商誉优势
发行人作为国内同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在大陆、香港及台湾同行中具有相当的影响。 产品覆盖国内电子行业中众多的封装企业,以产品质量好、价格适中、服务周到而得到 客户的广泛认可。2002 年6 月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为公司颁发了“中国电子行业知名 品牌”证书。2005 年公司被评为中国半导体支撑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
8、区位优势
根据CCID 的统计,目前国内的半导体产业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京津环渤 海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半导体产量就占全国半导体产量的一 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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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地处浙江,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良好的地理位置使得公司接近市场,便于 与下游半导体封装企业的日常沟通和联系,保证公司能够及时根据下游企业的需求调整 和安排生产,缩短供货期,同时也显著降低了产品的运输成本和销售费用。
公司三年又一期的产销情况如下:
| 产品 | 项目 | 2006 年1-6 月 | 2005 年 | 2004 年 | 2003 年 |
|---|---|---|---|---|---|
| 引线框架 产品 |
产能(亿只) | 160 | 150.50 | 130 | 120 |
| 产量(亿只) | 71.79 | 129.77 | 112.73 | 101.52 | |
| 销量(亿只) | 74.29 | 128.52 | 115.49 | 96.61 | |
| 产销率 | 103.48% | 99.04% | 102.45% | 95.16% | |
| 销售收入(万元) | 17,331.13 | 25,810.52 | 22,770.16 | 17,324.89 | |
| 销售收入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 |
57.76% | 64.47% | 78.14% | 95.86% | |
| 键合金丝 产品 |
产能(千克) | 2000 | 1200 | 1000 | 200 |
| 产量(千克) | 931.16 | 1273.60 | 616.81 | 97.06 | |
| 销量(千克) | 916.20 | 1251.52 | 600.92 | 71.80 | |
| 产销率 | 98.39% | 98.27% | 97.42% | 73.97% | |
| 销售收入(万元) | 12,676.60 | 14,225.98 | 6,371.50 | 749.15 | |
| 销售收入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 |
42.24% | 35.53% | 21.86% | 4.14% |
四、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积极影响
国信证券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对康强电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目前,发行人现有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生产设备亦无法满足市场对 产品越来越高的质量和品种要求,因而发行人急需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 级。发行人投资建设新的更大规模的生产基地,第一可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第 二可以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以适应未来的市场变化;第三可以实现生产基地 合理布局,降低生产成本。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进一步提高康强电子生产技术水平和公司盈利能力, 巩固和提高其行业地位,为康强电子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为康强电子实现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充足的资金资源,促进康强电子的 产业化发展进程;为康强电子的资本运营提供更加便利通道,使其能够充分运用资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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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满足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资金需求。
3、本次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康强电子将成为公众公司,将有利促进康强电子公 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加快康强电子的发展和业务目标的实现。
4、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康强电子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康强电子吸引 优秀人才,促进康强电子的可持续发展。
五、国信证券对康强电子的内部审核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国信证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情况
国信证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150 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成立的证券发行内部审核推荐机构, 依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48 号《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 意见》进行了调整,并制订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核小组工作规则》。
目前,国信证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由6人组成,包括投资银行事业部正副总裁及下 属部门负责人、公司风险监管总部(前身为公司发行监管部,现对公司发行承销等业务 风险实行统一监管)监管人员等,各成员的专业领域涉及财务、法律和项目评估等方面。
(二)国信证券内核小组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实施的内核程序
内核小组依据国信证券内核工作程序对康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实施 了内核,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康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由项目组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 准备完毕,并经项目组所在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初步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全套申请 文件从制作质量,材料完备性、合规性,项目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将审查、 修改意见反馈项目主办人及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根据部门初步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 申请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完毕后,由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向投资银行事业部综合 管理部提出内核申请。
2、综合管理部接到业务六部提出的康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内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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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后,对项目组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合规性审查,就有关问题征询项目组意见,了 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准备内核小组内核资料,联系内核小组人员,并将申请文件及内 核通知送达内核小组成员。同时送全套材料一份予风险监管总部审核并出具意见,送经 济研究所进行行业与拟投资项目的评估并出具意见。
3、本次康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内核小组会议于2006年9月26日上午在 深圳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公司本部召开,参加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共6人。与会内 核小组成员就本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并查阅康强电子全套申请文件 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资料。
4、内核小组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经综合管理部整理后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释 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后,由风险监管总部复核,并将修订后的审核意见送达与会 内核小组成员。申请文件经与会内核小组形成结论意见,提示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进行 评审后方可推荐。
(三)国信证券内部审核意见
国信证券内核小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针对康强电子的实际情况,已 充分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内核职责,签署了同意意见。
六、国信证券推荐意见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认为,康强电子是我国半导体器件封装材料行业的优质企业之 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公司自设立以来,运作规范、业绩良好,具备公 开发行股票(A股)的条件,本次发行申请理由充分、发行方案可行。国信证券特此向 贵会推荐康强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A股股票,请贵会审核批准。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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