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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Kangqiang 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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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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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 年8 月20 日在各董事所在地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袁桐女士、彭诚信先生、 包新民先生对报告期相关事项及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截止2021年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检查和落实,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800万元,为 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4.33%,公司 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3、被担保方为母公司本身,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全资子公司对 其提供的担保属于其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 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发生的每笔对外 担保均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较好地控制了对 外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桐

彭诚信

包新民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