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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Kangqiang 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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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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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光大证券以及指定保荐代表人于荟楠、竺勇对康强电子拟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康强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03号”文核准,康强电子向 任伟达、郑康定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12,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价格为7.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7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04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3年2月6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3]24号《验资报告》。

二、康强电子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经康强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
投资额
其中:1、固
定资产投资
2、铺底流
动资金
项目备案
文号
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
集成电路框架(QFN)
生产线项目
31,100 31,100 22,100 9,000 甬发改审批
[2011]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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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亿只平面阵列
式LED框架生产线(一
期)项目
28,850 28,850 23,600 5,250 甬发改审批
[2011]772号
合 计 59,950 59,950 45,700 14,25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项目所列顺序依次投 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康强电子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募集资金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不足,本次募集资金仅能置 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在“年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生产线项目” 上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3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3000万条高密度集成电路框架(QFN)生产线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547.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比例(%)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
资金
合 计
年产3000 万条高密度集
成电路框架(QFN)生产
线项目
31,100 4,547.87 4,547.87 14.62
合 计 59,950 4,547.87 4,547.87 7.59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3] 1492号《关于宁波康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康强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康强电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内部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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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康强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4,547.87万元自筹资金。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 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也已 经2013年3月29日康强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披露文件、 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专项鉴证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康强电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符合康强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 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康强电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也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保 荐机构同意康强电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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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荟楠 竺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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