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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Kangqiang 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Mar 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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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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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东方中汇会专[2007]0518 号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07 年2 月2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 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发表专项 审核意见。本专项报告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 求出具,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 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专业判断。
现将我们对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核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的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6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贵公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11.1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277,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 行承销费11,100,000.00 元、保荐费1,7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64,7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 年2 月14 日汇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新城支行贵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3901120129000053178),另扣除律师费用、审计 及验资复核费用、预付保荐费及公告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668,100.00 元,贵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2,031,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东方中汇会验[2007]0289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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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贵公司本次发行后,将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拟将募集资金全部投 向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集成电路内引线材料(金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等三个项目,项目总投资30,350 万元。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所筹资 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多余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贵公司项目投资承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项目备案和核准情况 |
| 1 | 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 | 12,500 | 甬经投资备[2005]024号备案;甬经技术[2006]151号核准 |
| 2 | 集成电路内引线材料(金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050 | 甬经技术[2006]150号核准 |
| 3 | 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0,800 | 甬经技术[2006]149号核准 |
| 合 计 | 30,350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贵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 2006 年8 月12 日召开的200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07 年2 月28 日, 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5,637.66 万元,均为该等项目 的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
| 1 | 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 | 12,500 | 4,56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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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集成电路内引线材料(金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050 | 1,075.91 |
|---|---|---|---|
| 3 | 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0,800 | - |
| 合 计 | 30,350 | 5,637.66 |
四、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07 年2 月28 日以自筹资金5,637.66 万元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贵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目的,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施其林
中国杭州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晓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 磊
报告日期:2007 年3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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