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ingbo Joyson Electronic Corp.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Dec 17, 2019

56931_rns_2019-12-17_4d5bc14e-6ed8-41e6-b380-2d7d69b141bb.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2 月 17 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均胜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 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

(二)本次增持前,均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67,840,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5.98% ,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0,717,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51%。

(三)本次增持情况:均胜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 17.68 元/股的价格增持了 9,000,000 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9%。 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增持行为。

(四)本次增持后,均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76,840,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6.67% ,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9,717,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20%。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均胜集团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截止目前无后续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三)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均胜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