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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oyson Electronic Cor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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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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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证券代码:600699 编号:临2021-04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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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员工持股计划”)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均胜电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期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 他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27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3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 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 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 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 服务。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 助。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不超过 900 万股,受让价格为 9.5 元/股,受让价格参考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收盘价 18.49 元/股的 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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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 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满 17 个月、29 个月、41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0%、30%、 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征求 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0、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 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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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5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6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7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 9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 12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5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6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 17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18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 19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2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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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均胜电子、公司、本公司 | 指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
指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指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 |
指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持有人、参加对象 | 指 |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
| 持有人会议 | 指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
| 管理委员会 | 指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
| 标的股票 | 指 | 均胜电子股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指导意见》 | 指 |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
|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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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 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 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 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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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
-
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公司规章制度、职 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
-
对象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 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参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27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为 3 人。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 雇佣关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股份数不超过 900 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 本次拟参加认购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27 人,其中拟参与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 3 人,合计认购不超过 150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 量的 16.67%,其他参加对象不超过 24 人,合计认购不超过 750 万股,占本员工 持股计划总量的 83.33%。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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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加人数及最终认购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参加对象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认购股数上限 (股) |
占本次计划总股 数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
|---|---|---|---|---|
| 陈伟 | 董事、副总裁 | 600,000 | 6.67% | 0.04% |
| 李俊彧 | 董事、财务总监 | 600,000 | 6.67% | 0.04% |
| 喻凯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300,000 | 3.33% | 0.02% |
| 其他员工(不超过24人) | 7,500,000 | 83.33% | 0.55% | |
| 合计不超过27人 | 9,000,000 | 100.00% | 0.66% |
持有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其拟参与并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 件的参与对象申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对参加 对象名单及其份额进行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 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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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8,550 万元。参加员工应缴纳的资金 总额为员工认购的股数上限 900 万股,按照每股 9.5 元/股计算得出。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应按照认购股 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 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 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900 万股。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于 2018 年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截止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 71,958,239 股,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 7.58%,已实施的回购价格区间 为 21.26 元/股到 27.2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 1,801,064,356.53 元(含手续 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转换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 62,958,239 股股份予以注销,剩余的 9,000,000 股股份拟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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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9.50 元/股,受让价格参考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收盘价 18.49 元/股的 51.38%确 定。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要致力于智能驾 驶系统、汽车安全系统、新能源汽车动力管理系统以及车联网技术等的研发、制 造、服务与销售。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研发和技术,以先进的创新设计、覆盖全 球的生产制造体系、可靠的品质管理以及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不断引领全球汽 车电子和安全行业的发展,是各大汽车品牌的长期合作伙伴。公司专注于智能车 联、汽车电子、汽车安全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在上述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实力、 生产能力和客户响应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0 年以来,受到新冠肺炎疫 情、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汽车行业经历了较大困难,受到宏观经济和供应链波 动等影响,汽车行业在产销各个环节均大幅承压。面对复杂而激烈的行业竞争, 公司持续围绕“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三个主题,巩固和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 力,特别是在汽车安全和汽车电子领域已成为全球顶级供应商。
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 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秉持激 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而确定。实施本计划是为更好地保障本次持股计划激励与约束 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起到人才保留和长期利益捆绑 的作用,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使得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且 实现长期深度的绑定。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当前 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实施持股计划的费用成本及核心团队的参与意愿等因素, 本次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票的价格为 9.5 元/股,受让价格 参考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收盘价 18.49 元/股 的 51.38%确定。该定价方式可真正提升参与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与 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50 万元,对应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 90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6%。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董 事会审核通过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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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 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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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5 日,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 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7 个月、29 个月、 41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0%、3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 17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 29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 41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锁定期内,若持有人发生离职及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退休除外),由管理 委员会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原则确定退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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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锁定期满后权益处置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 处置之持有人权益处置执行。
-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 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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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的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7 个月、29 个月、41 个月后依据 2022 年—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将员工持股计划专用专户中的相应 权益分配至持有人。
-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批次解锁 | 202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5%或2022年公司净利润率为2.5% |
| 第二批次解锁 | 2023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7%或2023年公司净利润率为3.5% |
| 第三批次解锁 | 2024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9%或2024年公司净利润率为4.5% |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未解锁部分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最长 不超过 10 年。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 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 金额确定,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收回份额进行内部的再分配。
- 2、个人业绩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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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 年度为 2022-2024 年,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具体如下:
| 考评结果 | 合格 (业绩超出期望或业绩达成期望) |
不合格 (业绩不满足要求) |
|---|---|---|
| 个人解锁系数 | 100% | 0% |
个人实际解锁份额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兑现,根据持有人个人考评结果, 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当期获授份额×个人解锁系数。当期实际解锁 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时选择合适方式集中出售,并将 股票售出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剩余收益按本计划的规定分配给持有人。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实际解锁份额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进 行兑现,未解锁部分可延期至下一年度合并考核及解锁,最长不超过 10 年。实 际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时选择合适方式集中出 售,并将股票售出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剩余收益按本计划的规定分配给持有人。因 个人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的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 有权予以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确定,管理 委员会有权对收回份额进行内部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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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债等方式 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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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 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 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 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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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 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5 日,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 止或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 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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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
-
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 15 日,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
-
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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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受让取得的公司已完成回
-
购的社会公众股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 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 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 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 分配。
6、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 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7、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 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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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 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8、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 持有人会议确定。
三、持有人权益处置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决 定取消并终止该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股计划相应的权益份额: 其中,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中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已实现的现 金收益部分(不包括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下同),管理委员 会有权予以追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 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原则确定。
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 失的;
②严重失职、渎职;
③任职期间由于受贿、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业竞争等损害 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④其他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法犯罪等,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离职或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已解锁的持股计划 权益和份额中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 人按份额享有,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回 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原则确定。
3、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退休且不存在同业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 声誉等情形的,持有人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和持有份额不受影响,由原持有人 按原计划继续持有,参考在职情形执行。对于未解锁的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 以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返还员工。
4、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且未对 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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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额不受影响,由原持有人、合法继承人按原计划继续持有,参考在职情形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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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续期内,因持有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管理委员会有权于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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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收益款项或份额收回价款中抵扣相关损失赔偿款项。
6、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 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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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 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将标的股票 900 万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锁定期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 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49 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8,091.00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则预计 2021 年至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8,091.00 | 610.84 | 3,665.03 | 2,379.99 | 1,198.34 | 236.81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 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 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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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 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 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 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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