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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oyson Electronic Cor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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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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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6,840,78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34.85%。本次股份质押前,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数量为290,383,996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0.9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21.23%。本次股份质押后,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318,383,996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6.7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7%。
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10,897,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4%。本次股份质押前,均胜集团及 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20,883,996 股,占其持股数 量的比例为62.8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45%。本次股份质押后,均胜集 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48,883,996 股,占其持 股数量的比例为68.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50%。
均胜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1 年7 月2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均胜集团通知,均胜集团近期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2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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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 补充 质押 |
质押起 始日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 人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
|---|---|---|---|---|---|---|---|---|---|---|
| 均胜 集团 |
是 | 28,000,000 | 否 | 否 | 2021 年 7 月19 日 |
2026 年 6 月18 日 |
工商 银行 宁波 分行 |
5.87% | 2.05% | 生产经营 需要 |
(二)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 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本次质押前累 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 计质押数量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 已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 |
已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
未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 |
未质 押股 份中 冻结 股份 数量 |
|||||||
| 均胜集团 | 476,840,782 | 34.85% | 290,383,996 | 318,383,996 | 66.77% | 23.27% | 0 |
0 | 0 | 0 |
| 王剑峰 | 34,056,959 | 2.49% | 30,500,000 | 30,500,000 | 89.56% | 2.23% | 0 |
0 | 0 | 0 |
| 合计 | 510,897,741 | 37.34% | 320,883,996 | 348,883,996 | 68.29% | 25.50%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均胜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2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约为4.7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67%,对应的融资余额为3.4132亿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对应的融资余额为0亿元。上述半年内及 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是向银行融资而提供的一种增信措施,均胜集团既可以在 质押到期前偿还相应的借款或提供其他的增信措施解除质押,亦可以在质押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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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根据自身需求情况续签质押合同重新办理质押。
均胜集团办理股份质押业务是为均胜集团及本公司向银行融资而提供的一 种增信措施,其股份质押的质权人均为商业银行,且大部分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均胜集团已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总对总”合作协议》,并获得 了首批“总行级合作客户”称号,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双增信模 式债券融资,为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均胜集团及本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各自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自有 资金、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 形。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 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均胜集团的部分股份质押是为本公司向银行融资而提供的一种增信措施,有 助于公司业务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 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 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均胜集团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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