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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oyson Electronic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Oct 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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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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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得亨

编号:临2009-032

证券代码:600699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辽源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辽源 财政”)与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地产”)、本公司、 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河纺织”)、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开发”)、重庆联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恩实业”)、重庆爱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科技”)和刘杰,就本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正式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签署 日期:2009 年10 月27 日,内容主要如下:

鉴于:

1、本协议各方于本协议签订前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具体包括: (1)辽源财政、本公司、隆鑫地产、辽河纺织于2009 年4 月1 日签订的《保证 金协议》;(2)本公司与隆鑫地产于2009 年4 月1 日签订的《账户共管协议》; (3)辽源财政、本公司、隆鑫地产、辽河纺织和新城开发于2009 年4 月28 日 签订的《确认书》;(4)辽源财政、本公司、隆鑫地产、辽河纺织与新城开发、 联恩实业、爱普科技和刘杰于2009 年4 月28 日签订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5)本公司与辽河纺织于2009 年4 月28 日签订的《债务和资产转让协议》和 《人员安置协议》;(6)辽源财政与新城开发于2009 年4 月28 日签订的《限 售流通股股份转让协议》;(7)本公司与新城开发、联恩实业、爱普科技和刘 杰于2009 年4 月28 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2、现本公司虽积极与债权人等相关方沟通,但因多种原因尚未取得全部债

  • 权人关于公司债务转移和处置的有效法律文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推

进,本协议各方已经签署的相关协议实际无法继续履行。

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相关协议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相关方于2009年4月1日签订的《保证金协议》、《账户共管协议》和《确 认书》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予以解除。

二、相关方一致同意,解除根据《账户共管协议》设立的共管账户,隆鑫地 产此前根据《保证金协议》的约定已经支付到共管账户的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按原值返还。隆鑫地产除按原值收回保证 金外,不得再向本公司额外主张违约金或其他任何赔偿。

三、相关方于2009 年4 月28 日签订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债务 和资产转让协议》、《人员安置协议》、《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协议》和《非公 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予以解除。

四、本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 依据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