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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oyson Electronic Cor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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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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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发表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关于核准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85 号) 核准,公司以每股 8.53 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7,096,342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7,031,797.26 元,扣除证券承 销费、保荐费人民币 18,0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00,000.00 元后, 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8,431,797.26 元,专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0 日。上述非公开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业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 第 0096 号”验资报告。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36,144,817.00 元。

2013 年 4 月 10 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减承销费、保荐费 人民币 18,0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00,000.00 元后的资金净额人民 币 468,431,797.26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3 年度当年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1

许可[2015]1832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公司于2015年8月以21.18元/股非公开发行53,224,98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369,639.6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 人民币26,0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453,224.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098,916,414.62元,专门用于收购QUIN100.00%股权、宁波均胜普瑞工业 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项目支出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上述非公开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业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170001 号”验资报告。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89,369,800.00元。

2015年8月31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减承销费、保荐费人 民币26,000,000.00元后的资金净额人民币 1,102,369,639.60元汇入公司账号为 3901110029200162190的募集资金账户,扣除发行费用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098,916,414.62元。

2015年9月8日,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将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 限公司 “ 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 ” 项目资金 45,000,000.00 元汇入账号为 3901110029200162217的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尚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4,983.079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 等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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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及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 宁波市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 户 ),账号分别为3901110029200162190和3901110029200162217。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和海通证券、开户银行于2015年9月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 1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34,967.9679万元,募集资金 尚可使用余额34,983.0798万元,差异主要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48,289.31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 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6年2月23日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6】31170006号”《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3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应置换尚未置换 的金额为3,484.2181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15年9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5年9月1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华润大资产润泽1号 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为六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0%。

2015年10月27日,公司子公司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 理财产品1,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182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 1,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300.00万元(该 产品到期后又于2015年12月11日购入)。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4

六、 保荐机构意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通证券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6,734.82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923.67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766.85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补充流动资金
(注1)
46,843.18 46,843.18 46,843.18 46,843.1797 - 100.00% N/A N/A
收购Quin
Gmbh100%股
权(注2)
65,943.2415 65,943.2415 65,943.2415 48,818.1450 48,818.1450 -17,125.0965 75.00% 欧元
1035.09
宁波均胜普瑞
工业自动化及
机器人有限公
司“均胜普瑞工
业机器人”项目
(注2)
18,500.0000 18,500.0000 18,500.0000 1,105.5286 1,105.5286 -17,394.4714 5.98% -157.8300 N/A
补充流动资金
(注2)
25,448.4000 25,448.4000 25,448.4000 25,000.0000 25,000.0000 -448.4000 98.24% N/A N/A
合计 - 156,734.8212 156,734.8212 156,734.8212 74,923.6736 121,766.8533 -34,967.9679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3,300.00万元。
  • 注 1: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8,431,797.26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 2: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8,916,412.62 元,专门用于收购 QUIN100.00%股权、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 机器人有限公司“均胜普瑞工业机器人”项目支出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中华 吴志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