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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oy Intelligent Logistics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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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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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悦智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喜 悦智行拟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传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传烽”)进行增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喜悦智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0,000 股,每 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431,415.08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568,584.92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11 月29 日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1]230Z0299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实施主体 |
| 1 | 年产230 万套(张)绿色循环包装建设项目 | 25,865.17 | 25,865.17 | 喜悦智行 |
| 2 | 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 9,489.38 | 9,489.38 | 宁波传烽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66.75 | 4,966.75 | 喜悦智行 |
| 合计 | 40,321.30 | 40,321.30 | -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能 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传烽。为推进项目实施,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宁波传烽增资4,2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传烽的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3,800 万元变更为8,000 万元。
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宁波传烽在不超过5,289.38 万元的额度范围 内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 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
四、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传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KDN9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建校
成立时间:2016 年3 月3 日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烟墩村吴山南路1111 号
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包装箱、周转箱、铁架的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 装卸搬运服务、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运经营塑料原料及制品的批发、 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
宁波传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1-6 月 | 2020 年12 月30 日/2020 年1-12 月 | |
|---|---|---|---|
| 总资产 | 10,600.67 | 8,632.92 | |
| 净资产 | 8,795.96 | 8,085.65 | |
| 净利润 | 710.30 | 2023.21 |
注: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传烽增资并提供借款,是基于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满足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 序推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和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宁波传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 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增资及提供借款方式向宁波传烽
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宁波传烽 将及时按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保证募集 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 投项目的实施要求,同意公司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传烽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4,200 万元并提供无息借款5,289.38 万元专项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8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对宁波传烽供应链有限公司增资4,200 万元人民币,提供借款5,289.38 万 元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 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
1、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
2、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宁波传烽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宁波传烽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喜悦智行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宁波传烽增资及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