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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ianan Electronics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Oct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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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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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及其他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 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 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稳步、可持续发展。

二、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 理团队利益一致原则,坚持激励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员工收 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坚 持先考核后奖罚的原则。

三、 考核的管理机构与考核期间

1 、 考核的管理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 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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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考核相关数据、材料的收集与提供,并对 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2 、 考核期间

本办法的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可归属日的前一个会计年度,即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四、 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分别为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

  • 2、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 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五、 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个人两个层面的考 核结果共同确定。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3%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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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 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3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3%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具体 如下: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评价分数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0%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年

计划可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 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 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 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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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公告日)须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

六、 考核程序

1、 每一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数据由财务部提供,报董事会审批确定; 2、 每一考核年度由公司按绩效管理办法确定考核对象个人的年度工作业绩 目标。考核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具体考核操作,收集、汇总相关考核数据, 统一制作表格,组织考核评分,并将初步汇总的考核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

3、 考核结果初步汇总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结 果;

4、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 解决,被考核对象可以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接到 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5、 对被考核对象的申诉答复完成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再次修 订(如有)确认后报董事会审议;

6、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的考核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董 事会确认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七、 考核结果归档管理

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 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10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 文件与记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 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八、 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

2、 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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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3、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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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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