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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ianan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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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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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 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2 月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2017-2019 年关联 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4 月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二)关于审议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三)关于审议公司申请新增 银行授信的独立意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五)关于预计公司2020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其中对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

3、2020 年9 月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2020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要求公司实现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各股东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 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本人与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 委员,2020 年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的认识和理解。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抽出更

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 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丁爱娥 2021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