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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JANSEN SUPERCONDUCTING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an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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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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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健信超导

公告编号: 2026-004

证券代码: 688805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943.68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 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已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77号),公司获

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7.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4.27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19日出具的《宁 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4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 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3)的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600套无液氦超导磁体项目 27,601.34 27,500.00 25,500.27
2 年产600套高场强医用超导磁体技改项目 26,293.27 26,000.00 19,364.00
3 新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 24,102.88 24,000.00 24,000.00
合计 77,997.49 77,500.00 68,864.27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165.38万元,拟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5.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已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 年产600套无液氦超导磁体项目 27,500.00 25,500.27 989.26 989.26
2 年产600套高场强医用超导磁体技改项目 26,000.00 19,364.00 2,042.20 2,042.20
3 新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 24,000.00 24,000.00 1,133.91 1,133.91
合计 77,500.00 68,864.27 4,165.38 4,165.38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23.09万元(不含增值税),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78.30万 元(不含增值税),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8.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明细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 已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5,952.12 300.00 3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660.00 169.81 169.81
3 律师费用 830.19 235.85 235.85
4 信息披露费用 545.28 62.26 62.26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5.51 10.38 10.38
合计 9,023.09 778.30 778.3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1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43.6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1号), 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健信超导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