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ingbo Excito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Sep 14, 2020
55549_rns_2020-09-14_02f08f58-451f-450a-8c35-7d101c41271a.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 具的议案》 |
√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 或信函须在 2020 年 9 月 29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 寄: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040(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 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
2、登记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中午 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方式:
-
(1)联系人:李梦云
-
(2)联系电话:0574-87908260
-
(3)传真:0574-87162028
-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七、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4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一: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单位(本人)
出席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 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
-
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3、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
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 16:00 之前以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566 ;投票简称:“激智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
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10 月13 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0 月13 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0 年10 月13 日下午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