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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Excito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Jun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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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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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宁波激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激智科技 ”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崔 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崔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 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 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 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激智科技
股票代码: 300566
法定代表人:张彦 董事会秘书: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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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
邮政编码: 315040
电话: 0574-87908260 传真: 0574-8716202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excitontech.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激智科技股东征集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公告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崔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
下:
崔平女士: 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 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诺 丁汉大学中科院副校长、宁波材料所研究员。
2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 的议案》、《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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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投 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 、征集对象:截止 2020 年 7 月 9 日 ( 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 东。
— 2 、征集时间: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 ( 上午 9:00 11:30 ,下午 13:30 — 17:00) 。
3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发布公告 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需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 2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 专人送达 或 特快专递 方式送达到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 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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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
收件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 0574-87908260
传真: 0574-87162028
邮政编码: 31504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文件进行形式审 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
5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
-
将被确认为有效:
-
(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7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
出席会议。
8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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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崔平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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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报告书》全文、《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 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 / 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 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 改。
本人 / 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崔平女士作为本人 / 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 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
|---|---|---|---|---|
| 序 号 |
审议议案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的议 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股数),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 统计。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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