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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Excito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n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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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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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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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
-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 15:00 的任 意时间。
-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7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 或信函须在 2017 年 7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 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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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联系方式:
-
(1)联系人:李梦云
-
(2)联系电话:0574-8790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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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真:0574-8716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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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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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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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6 日
附件一: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单位(本人)
出席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外的所有提案 |
√ | |||
| 1.00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
-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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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
-
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3、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
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 17:00 之前以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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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代码:365566
-
投票简称:激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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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时间:2017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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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
(1)在投票当日,“激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
审议的议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序号 | 审议议案 | 对应的申 报价格 |
|---|---|---|
| 总议案 | 总议案(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 100元 |
| 1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1.00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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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7 月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7 月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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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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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