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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Donl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Aug 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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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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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传动”和“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0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 60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2,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
3、本次发行价格为 8.2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2.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具体时间为: 网下配售时间为 2007 年 8 月 7 日(T-1 日)(周二)9:00~17:00 和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9:00~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 9:30~11:30、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网下配售由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 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发行。
- -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 年 8 月 1 日~2007 年 8 月 3 日)(T 5 日~T 3 日) 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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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投资者参与,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见后面表格,表中询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但与发行人或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 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6、本次网下配售时间为 2007 年 8 月 7 日(T-1 日)(周二)9:00~17:00 和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9:0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 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15: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及申购表复印件。 传真及确认电话如下:
传 真:021-63411627、63411341、63411618、63411606
确认电话:021-63411588、63411573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下午 17:00 之 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 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 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8、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时间为: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9:30~11:30、 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 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2,40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 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 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 ”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东力传动 ,申购代码为“002164”。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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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 - 2007 年 7 月 31 日(T 6 日)(周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的《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 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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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东力传动 证监会
深交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
网上发行
网下配售
有效申购
配售对象
投资者
T 日/网上定价发行日
指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 购定价发行 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配售 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 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 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指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 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07 年 8 月 8 日(周三)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指《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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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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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 6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2,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 8.2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2.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网下配售时间:2007 年 8 月 7 日(T-1 日)(周二)9:00~17:00 和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9:00~15:00。
5、网上发行时间: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 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
|---|---|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6日 (2007年7月31日,周二)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 |
| T-5日~T-3日 (2007年8月1日~8月3日 ,周三~ 周五) |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 |
| T-3日 (2007年8月3日,周五) |
询价对象提交询价表截止日 |
| T-2日 (2007年8月6日,周一)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2007年8月7日,周二) |
1、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 网上发行公告》 2、网上路演 3、网下申购开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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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日 (2007年8月8日,周三) |
1、网上申购日,投资者缴款申购 2、网下申购截止日(下午15:00截止) |
|---|---|
| T+1日 (2007年8月9日,周四) |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 T+2日 (2007年8月10日,周五) |
1、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 公告》 2、网下申购资金解冻,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3、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日 (2007年8月13日,周一) |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如遇重大突变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配售
-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600 万股,所有申购均按
-
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600 万股(即出现超额认购的情
-
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 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 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有效申购获配售数量=有效申购股数×配售比例
-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
-
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 年 8 月 1 日~2007 年 8 月 3 日)提交有效报价,并 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 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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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 询价对象名称 | 序号 | 询价对象名称 |
|---|---|---|---|
| 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 |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57 |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8 |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4 |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9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 |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1 |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7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8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63 |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9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4 |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66 | 富通银行 |
| 12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13 | 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68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9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15 |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70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6 |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1 |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7 | 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2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 18 |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3 |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9 |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 |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20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1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6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2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7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3 |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78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4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25 |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0 |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26 |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7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82 |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28 | 国投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83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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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4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30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5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1 | 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 86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2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 |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33 |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88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4 |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35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90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6 |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 |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3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8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 | 斯坦福大学 |
| 39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5 |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41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6 |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2 |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7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3 |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4 |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99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5 | 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6 |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1 |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7 |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2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8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3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9 |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4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0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5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1 |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6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7 |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5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 |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54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9 |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55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0 | 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股票配售。 参与本次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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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与发行人或其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4、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 回。
-
5、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 50 万股,超出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
-
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 600 万股。
6、配售对象应按照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项。
7、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数量方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配售对象用于本次网下申购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申购 及持股数量等方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
9、配售对象在填写申购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
-
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申购表均视为无效申购。 (三)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1 、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或送达申购表的方式进行申购。申购 - 时间为 2007 年 8 月 7 日(T 1 日)(周二)和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认真填写《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网下申购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15:00 之前按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法连同其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申购表 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可不提供本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缴纳申购资金 的划款凭证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申购。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表一旦 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 具有法律效力。
传真及确认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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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1-63411627、63411341、63411618、63411606
确认电话:021-63411588、63411573
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 商)收到配售对象传真的申购表的时间为准]。
2 、申购款的缴纳
(1)申购款的数量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申购资金请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 注明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东力传动申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 号:310066726018150002272
汇入行地点:上海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66726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1290050037 汇入行联行行号:61201 联系人:吴蔚 联系电话:021-63411607
(3)申购资金的到帐时间及账户要求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15: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配 售对象的名称和“东力传动申购资金”字样)。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17:00 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 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 在途时间。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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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3 、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7 年 8 月 10 日(T+2 日)(周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有 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名单、获配数量和退 款金额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售通 知。
(2)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3)配售对象无论获配与否,应退还的申购款(含无效申购款)将统一在 2007 年 8 月 10 日(T+2 日)(周五)开始退款。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 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 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会计师将于 2007 年 8 月 9 日(T+1 日)(周四)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律师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7 年 8 月 8 日(周三)9:30~11:30,13:00~15:00)将 2,400 万股“东力传动”股票输入 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8.20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 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 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验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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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 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认方法为:
-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
-
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 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 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确定
-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 500 股,超
-
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2,40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者必 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 (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 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东力传动”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前(含当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东力传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即 2007 年 8 月 8 日(T 日)(周三)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 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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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 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 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 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 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定
2007 年 8 月 9 日(T+1 日)(周四),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07 年 8 月 9 日(T+1 日)(周四)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 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 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 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 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 将不予配号。
2007 年 8 月 10 日(T+2 日)(周五)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 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07 年 8 月 10 日(T+2 日)(周五)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7 年 8 月 10 日(T+2 日)(周五)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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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定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07 年 8 月 13 日(T+3 日) (周一)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07 年 8 月 9 日(T+1 日)(周四)至 2007 年 8 月 10 日(T+2 日)(周五), 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 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7 年 8 月 10 日(T+2 日)(周五)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
3、2007 年 8 月 13 日(T+3 日)(周一),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 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 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 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 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
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
(一)发行人: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济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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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仇毕工业区 电 话: 0574-87587000 传 真: 0574-88398996 联 系 人: 陈晓忠、曹敏芳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楼 电 话: 021-63411539,63411532 传 真: 021-63411627 联 系 人: 汪烽、周伟铭、张虞、缪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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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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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即构成申 购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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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售对象单位全称 | |||||||||
| 配售对象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请填成立批文号) |
法定代表人 | ||||||||
| 股票账户名称(深圳) | |||||||||
| 股票账户号码(深圳) | |||||||||
| 托管券商席位号 | |||||||||
| 股东性质 | |||||||||
| 经办人 | 经办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传真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中国证券业 协会注册的 申购资金账 户信息 |
银行名称 | ||||||||
| 银行账户 | |||||||||
| 收款人全称 | |||||||||
| 银行地点 | |||||||||
| 大额支付系统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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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款银行信息须与汇款银行信息一致 | |||||||||
| 申购信息 | |||||||||
| 价格(元/股) | 申购股数(万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
| 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 |||||||||
| 申购金额: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 |||||||||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 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 获配的股票自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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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配售对象单位全称、股票账户名称(深圳)、股票账户号码(深圳)和资金 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 无效申购。未参与本次东力传动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 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2、配售对象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投资者在开立股东代码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 编码,其中一般法人是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简称”+“证基”+“证监 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投 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 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4、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50万股,最低累进申购数量为10万股;每个 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00万股。
5、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在上表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 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6、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资料不实、未 按时提交的申购表无效。申购表一经传真即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 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 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7、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资金,以保证申购款能在2007年8月8日(T日) (周三)17:00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 户。
8、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请将(1)申购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缴纳申购 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资金用途为“东力传动申购资金”和配售对象名 称),于2007年8月8日(T日)(周三)15:00 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8月8日(T日)(周三)15:00之后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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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不接受,请注意传真及送达时间。上述(1)至(4)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配售对象按照上述序号对申购文件进行编号,并将所有文件同时传真至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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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承销商)处,请于传真后10分钟内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予以确认。 传真及确认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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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1-63411627、63411341、63411618、6341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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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电话:021-63411588、6341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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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表可打印、复制或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下载。为便于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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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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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 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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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 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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