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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Donl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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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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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4-018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19日下午 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祁和生先生、刘舟宏先生、陈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四、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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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413.16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到2014 年公司经营工作的实 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13 年拟不分配利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赠股 本。
公司2013 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 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4年4月22日
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了《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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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郑才刚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到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任期届满为 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9 亿元,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拟为全 资子公司宁波东力齿轮箱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 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共计4.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制度及有关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章程修正案》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4 年5 月1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 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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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关于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的《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九、十、十一项议案以及《监事会工作报告》 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14 年4 月)
| 条款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 第一百六 十三条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 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 发展。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 |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续经营。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的投资、支出事项。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 隔: 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上每年以现金 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
营。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投资、支出事 项。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账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上每年以现金分配 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现金方式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
| 模不匹配、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 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 配、公司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的 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六)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 事长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 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 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 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 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具体 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 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3) 的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 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 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 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 长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 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
| 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 证,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 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内容以证券监管部门和工 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 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 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未用于 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并公开披露。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 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证,详细论证调整理 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
以上内容以证券监管部门和工商 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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