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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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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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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色母”、“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 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 公告〔 2020 〕 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深证上〔 2020 〕 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 〕 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 2020 〕 12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2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信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 28.94 元 / 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 T 日,申 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 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 13: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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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6 月 21 日( T+2 日)公 告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 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 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16 日( 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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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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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截至2021年6月1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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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平均市盈率为23.98倍。本次发行价格28.9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3.70倍, 不超过2021年6月1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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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1,984.25万元。若本次发 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28.94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00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57,88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6,825.04万元(不含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054.96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 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 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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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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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66号文予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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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宁波色母”,网上 申购代码为“3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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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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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 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 发行价格为28.9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6.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3.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2.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 2021 年 6 月 1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3.98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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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7,880.00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51,054.96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T-2 日)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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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 (2)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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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 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 板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T-2 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 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 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1 年 6 月 21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 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 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 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 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 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 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 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 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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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 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 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6 月 21 日(T+2 日)公 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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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2021 年 6 月 15 日(T-2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 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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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宁波色母 指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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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之行为 |
| 投资者 | 2021年6月1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6月15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 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其中,自然人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T日 |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1年6月17 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 行价格为28.9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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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6.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3.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2.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 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021 年 6 月 1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3.9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证券简称 | 2021年6月11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 (含当日)(元/ 股) |
2020年 扣非前EPS (元/股) |
2020年 扣非后EPS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前 (倍)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后 (倍) |
|---|---|---|---|---|---|
| 美联新材 | 8.29 | 0.0919 | 0.0804 | 90.21 | 103.11 |
| 道恩股份 | 19.06 | 2.0958 | 1.8958 | 9.09 | 10.05 |
| 宝丽迪 | 30.96 | 0.7249 | 0.6759 | 42.71 | 45.81 |
| 算术平均市盈率 | 47.34 | 52.99 | |||
| 算术平均市盈率(剔除美联新材后) | 25.90 | 27.93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6月11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
本。
3、美联新材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EPS分别为0.0919元/股、0.0804元/股, 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偏离度,导致其静态市盈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因此计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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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美联新材的极值;(美联新材2020年扣非前后EPS较低,主要系其控 股子公司营创三征2020年度出现亏损且对收购该控股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减值。美联 新材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属于精细化工行业,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响水化工园区爆炸 重要客户停产、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营创三征 2020 年度净利润出 现亏损,导致美联新材2020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4、道恩股份的市盈率较低主要系2020年度道恩股份业绩出现大幅上涨,2020年度 道恩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42,23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85,50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4.51%。道恩股份2020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 因主要系受疫情影响,道恩股份防疫物资熔喷料销量大幅增加,因此其改性塑料业务出现 大幅增长,2020年度,道恩股份生产改性塑料28.3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57,763.53万元, 同比增长80.18%。
本次发行价格 28.9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70 倍,不超过 2021 年 6 月 1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 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从事色母粒研究和生产的单位之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 从事色母粒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 的塑料色母粒供应商。发行人的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包括电子电器、日用品、 食品饮料、化工、日化、建材、农业、汽车、医疗等行业,发行人产品在高端家 电、食品饮料包装、光学薄膜等要求产品具备高性能高标准高品质的领域中得到 广泛应用,已经成为 LG 集团、农夫山泉、娃哈哈、松下、纳爱斯、得力集团、 长阳科技(688299)、欧普照明(603515)、东方雨虹(002271)、苏泊尔(002032)、 大金空调等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行业分类 | 主营业务 | 主要产品 | 终端应用领域 |
|---|---|---|---|---|
| 美联新材 | 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精细化 |
美联新材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 着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白色母粒、黑色 母粒、彩色母粒、 |
包装材料、日用塑料 制品、个人护理品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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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行业分类 | 主营业务 | 主要产品 | 终端应用领域 |
|---|---|---|---|---|
| 工行业 | 和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塑料 着色一体化解决方案;设计、 开发、生产和销售三聚氯氰及 衍生产品 |
功能母粒、功能 新材料等系列产 品和三聚氯氰 |
料、医疗器械材料、 婴幼儿用品及玩具; 旱田农药除草剂、荧 光增白剂和染料、颜 料等行业 |
|
| 道恩股份 | 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
道恩股份是一家集研发、生产、 销售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 和色母粒等功能性高分子复合 材料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 |
热塑性弹性体、 改性塑料和色母 粒等功能性高分 子复合材料 |
汽车工业、家用电器、 医疗卫生等行业 |
| 宝丽迪 | 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
宝丽迪专注于化学纤维原液着 色和功能改性的核心原材料— —纤维母粒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并为客户提供产品应用的 技术支持 |
纤维母粒(主要 包括黑色母粒、 彩色母粒、白色 母粒、功能母粒) |
服装、家纺、产业用 纺织品 |
| 宁波色母粒 | 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
宁波色母粒主要从事色母粒的 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全色谱塑料着色 色母粒(主要包 括彩色母粒、白 色母粒、黑色母 粒、功能母粒等 产品) |
电子电器、日用品、 食品饮料、化工、日 化、建材、农业、汽 车、医疗等行业 |
发行人与美联新材、道恩股份、苏州宝丽迪同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营 业务均涉及色母粒类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的生产、销售,行业分类一致,主营业 务相似,主要产品均包含色母粒类产品。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美联新材 于 2019 年完成收购子公司营创三征,主营产品中增加了三聚氯氰,主营业务向 精细化工领域拓展,2020 年受该子公司影响业绩出现下滑,2018-2020 年度其橡 胶和塑料制品业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51.60%、47.17%; 道恩股份的色母粒产品收入占比相对较低,2018-2020 年度色母粒销售收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3%、6.69%、5.02%;宝丽迪的主要产品为纤维母粒, 系色母粒产品领域下的一类细分产品。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的具体情况如下:
A、发行人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塑料色母粒生产企业,2017 年 至 2019 年,发行人的色母粒产品产销量、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名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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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其中彩色母粒的市场占有率为国内第一。同时,基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研 发实力,发行人作为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之一,主持或参与起草了 5 项色母粒 行业标准,参与修订了 4 项上下游行业标准。
因产品种类、经营策略、发展历史等方面的不同,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有着不同的行业地位,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公开资料显示,美联新材的行 业地位情况为“公司色母粒总产销量 2012 年至 2014 年连续三年位居国内塑料 色母粒企业前列,其中白色母粒产销量 2012 年至 2014 年连续三年位居第一名; 参与 1 项三聚氯氰行业标准制定”,道恩股份的行业地位情况为“公司是国内热 塑性弹性体的龙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订了 18 项热塑性弹性体 TPV 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宝丽迪的行业地位情况为“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纤维 母粒产量均在国内排名第 1;参与 1 项纤维母粒行业标准制定、3 项化纤行业标 准制定”,由此可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在色母粒产品领域具 备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较强的行业标准制定优势。
B、发行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公司创新平台,依 靠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通过持续研发投入,进行新产品、新配方的研发,在高 分子材料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不断满足下游市场的新需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美联新材 | 3.32% | 3.96% | 3.35% |
| 道恩股份 | 4.11% | 3.62% | 2.96% |
| 宝丽迪 | 2.51% | 2.04% | 1.72% |
| 平均值 | 3.31% | 3.21% | 2.68% |
| 宁波色母粒 | 3.55% | 3.25% | 3.34%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平均值分别为 2.68%、3.21%、3.31%,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美联新材、道恩股份不存在重大差 异。发行人一直以来均十分重视研发工作,研发经费的投入充足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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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经过三十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了丰富的 配色经验,并且以客户订单为基础建立了配方信息化数据库和产品实物档案库, 形成了常用的 7 万余项配方数据,公司产品配色精准、快速,为产品品质提供了 保障;发行人拥有自创的模拟顾客生产工艺的试样试产机制,通过试样试产过程, 实现产品生产工艺符合客户的生产流水线条件和生产工艺,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 能精准符合客户需求;颜料在塑料树脂间均匀分散的生产技术工艺是实现色母粒 产品色泽的高浓缩性的关键,发行人主要通过两道关键生产工序来完成,其一是 利用高速混合机不同的高低速剪切来实现颜料或助剂均匀包覆于塑料树脂,其二 是利用螺杆挤出机组螺杆排列组合方式来实现颜料或助剂与塑料树脂的分区恒 温均匀分散混炼。
发行人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是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基础,亦保证了其在激 烈的竞争中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
C、发行人具有较强的业务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18 年度 至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4.67%,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42.94%, 公司的业务持续盈利能力较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审阅,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919.58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50.8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76.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69%,公司的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29%、35.02%和 39.3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值,主要系公司在产品结构、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分布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存在显著差异,且受公司市场竞争力突出,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主要产品 平均销售单价较高所致。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净利率、扣非前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销 售净利率分别为 15.64%、19.56%和 24.31%,公司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为 22.43%、32.88%和 33.45%。
a、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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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美联新材 | 21.18% | 21.30% | 20.43% |
| 道恩股份 | 23.10% | 18.38% | 13.96% |
| 宝丽迪 | 24.78% | 23.92% | 18.45% |
| 平均值 | 23.02% | 21.20% | 17.61% |
| 宁波色母粒 | 39.32% | 35.02% | 32.29% |
注 1:美联新材、道恩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为色母粒业务毛利率;
注 2:美联新材、道恩股份未披露其 2020 年度色母粒业务毛利率数据;美联新材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为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2020 年 1-3 月相关数据,道恩股份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为其 2020 年 1-6 月相关数据
b、销售净利率
| b、销售净利率 | |||
|---|---|---|---|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美联新材 | 2.76% | 7.15% | 10.84% |
| 道恩股份 | 19.34% | 6.08% | 8.99% |
| 宝丽迪 | 15.55% | 14.14% | 10.23% |
| 平均值 | 12.55% | 9.12% | 10.02% |
| 宁波色母粒 | 24.31% | 19.56% | 15.64% |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c、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美联新材 | 5.82% | 13.86% | 10.68% |
| 道恩股份 | 56.42% | 16.39% | 13.75% |
| 宝丽迪 | 19.18% | 30.90% | 23.44% |
| 平均值 | 27.14% | 20.38% | 15.96% |
| 宁波色母粒 | 33.45% | 32.88% | 22.43% |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扣非前口径计算
②发行人与行业内其他公司对比情况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相较于行业内其他领先公司如新三板公司江苏 普莱克红梅色母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梅色母”),发行人具有一定的综 合竞争力。红梅色母主要从事塑料色母料、塑料功能母料、 塑料改性材料研发、 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色母料、功能母料和塑料改性材料,2018-2020 年度, 红梅色母营业收入分别为 39,217.30 万元、41,580.62 万元、64,913.32 万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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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其因新增防疫产品塑料改性材料的销售导致其业绩出现大幅增长,其色母粒 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9,217.30 万元、41,580.62 万元、49,250.32 万元, 2018-2020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2.06%,2018-2020 年度其综合毛利率分 别为 18.97%、19.76%、29.05%。发行人具有较强的业务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发行人与红梅色母在产品定位、下游客户及应用领域、配色技术和配套服务等方 面存在差异。
因国内有数千家色母粒生产企业,且国内色母粒企业整体规模不大,尚未有 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龙头色母粒生产企业出现,发行人作为行业内主要企业,其 色母粒产品具有相对较大的市场占有率。根据千讯咨询《中国色母粒产业发展研 究报告》,2017 年至 2019 年按销售额计算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0.70%、0.83%、 0.97%,根据统计信息,行业内其他主要企业如卡博特、科莱恩、毅兴行、美联 新材等 2019 年度的色母粒产品市场占有率亦在 1%左右,发行人已具备一定的 行业地位优势。同时,由于发行人具有定制化、中高端、全色谱、多载体的产品 定位,部分色母粒产品的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知名品牌对应产品类似水平,具备 进口替代的实力,发行人配色技术先进、配套技术服务完善、品牌知名度高,为 打造中高端品牌形象,发行人定价通常低于或略低于国际知名品牌,但高于大部 分国内色母粒供应商,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较高的行业 地位,发行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并形成了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具有较强的可持 续盈利能力和业务成长性,相较于行业内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与可 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所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的原因。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 股转让,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00%。
网上发行股票数量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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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28.94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28.94 元/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计算的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7,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6,825.04 万元(不含税)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021年6月15日 (周二)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提示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
| T-1日 2021年6月16日 (周三)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21年6月17日 (周四) |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 2021年6月18日 (周五)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
| T+2日 2021年6月21日 (周一) |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
| T+3日 2021年6月22日 (周二)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 金额 |
| T+4日 2021年6月23日 (周三) |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 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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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8.94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宁波色母”,申购代码为“30101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 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将 2,000 万股“宁波色母”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 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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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 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 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6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申购多只新 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 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 年 6 月 21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 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 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 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 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 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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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 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6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 500 股确定为
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申报 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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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6 月 17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6 月 18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6 月 18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上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6 月 21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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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30%。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 情况请见 2021 年 6 月 23 日(T+4 日)公告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十二)中止发行
- 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 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深 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 资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 发行。
2. 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 年 6 月 22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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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6 月 23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卫庆 联系电话: 0574-88393338 联系人: 陈建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联系电话: 0755-22940052、22940062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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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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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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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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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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