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3, 2021

55979_rns_2021-07-23_7ff5865c-9995-4c61-8cff-4942a5adcd8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 常运营。

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 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奇嵩、于卫星、包建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 picture [155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