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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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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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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 常运营。
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 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奇嵩、于卫星、包建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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