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Oct 27, 2021

55979_rns_2021-10-27_f60b04b0-facd-432f-8193-9736bbbcf80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色母"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 号)同意注册,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7,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25.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71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2 23,427.88 23,427.88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年产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1 9,456.37 9,456.37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900.00 3,9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200.00 5,200.00
合计 41,984.25 41,984.25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 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 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 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归口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 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 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开具信用证支付时,由项目归口部门填 写付款申请单据,并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开具信用证,财务 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据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的支付。

3、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的汇总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 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该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4、公司应记录募集资金转入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信息,并于次月 10 日 前报送保荐代表人。公司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 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 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 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不 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 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 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可以提 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支付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 度》等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 盼 卞雨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