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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ixing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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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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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智慧”,原名宁 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人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企业”)、 孙平范为引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拟在未来 6 个月内择 机分别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方式)33,938,600 股、1,574,100 股、2,925,000 股上市公司股票,分别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35%、0.20%、0.37%,合计减持 38,437,700 股上市公司股 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减持上述股份。

公司现收到控股股东裕人智慧及其一致行动人裕人企业、孙平范的通知,在 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中既定的 减持时间将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到期,但其具体减持事项正在推进中,预计无法 在原定的减持期限内完成。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拟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延 期,减持时间为自 2021 年 8 月 3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除减持时间延期外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
份数()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时
间区间
减持
价格
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裕人企业 1,574,100 0.20% 首次公开
发行股
2021.8.3 集中竞 减持时市
场价格
裕人智慧 33,938,600 4.35% - 价、大宗
减持
价格
名称 拟减持股
份数()
占股
本比例
股份来源 减持时
间区间
减持方式
孙平范 2,925,000 0.37% 份、二级
市场增
持、资本
公积转增
股本
2022.2.2 交易或其
他符合法
律法规规
定方式
孙平范合计控制股份 38,437,700 4.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 》的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裕 人智慧、裕人企业及孙平范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上述减持规定执行。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在本机构股东、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机构股东、合伙人或其关联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裕人智慧、裕人企业及孙平范对上述所作承诺均得到 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裕人智慧、裕人企业及孙平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

(二)裕人智慧、裕人企业及孙平范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裕人智慧、裕人企业及孙平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延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