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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ixing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a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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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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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裕人企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裕人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 投资”)、孙平范为引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拟在未来 6 个月内择机分别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1,574,100 股、33,938,600 股、2,925,000 股,上市公司 股票,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20%、4.35%、0.37%,合计减持 38,437,700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

一、持股情况及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广微珠海拟协议受让裕人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企业”)合计持 有的 39,027,089 股慈星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2、裕人企业、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投资”)及孙平范承 诺未来 6 个月内择机分别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1,574,100 股、33,938,600 股、2,925,000 股上 市公司股票,分别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20%、4.35%、0.37%,合计 减持 38,437,700 股上市公司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

3、陈炫霖、广微珠海承诺未来 6 个月内择机合计增持 15,610,800 股慈星股 份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

4、广微珠海认购慈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34,162,532 股(含)A 股 股票,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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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后,广微珠海、陈炫霖、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和孙平范的股权情 况如下:

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目
股份数 股比 股份数 股比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162,404,996 20.81% 121,803,807 12.00%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135,754,541 17.39% 101,815,941 10.03%
孙平范 11,700,056 1.50% 8,775,056 0.86%
孙平范合计控制股份 309,859,593 39.70% 232,394,804 22.90%
陈炫霖及广微珠海持有股份 - - 288,800,421 28.46%
股本总数 780,541,776 100.00% 1,014,704,308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微珠海将成为慈星股份控股股东,陈炫霖将成为慈星股 份的实际控制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
份数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时
间区间
减持
价格
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1,574,100 0.20% 首次公开
发行股
份、二级
市场增
持、资本
公积转增
股本
集中竞
价、大宗
交易或其
他符合法
律法规规
定方式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
33,938,600 4.35%
2021.2.3
-
2021.8.2
减持时市
场价格
孙平范 2,925,000 0.37%
孙平范合计控制股份 38,437,700 4.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 》的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裕 人企业、裕人投资及孙平范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上述减持规定执行。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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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在本机构股东、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机构股东、合伙人或其关联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和孙平范对上述所作承诺均得到 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孙平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推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裕人企业、裕人投资和孙平范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孙平范、裕人企业有限公司、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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