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ingbo Cix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6, 2021

55308_rns_2021-04-26_fb2d32d1-3850-4b9b-b51d-968ce9d667e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5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一线成型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 题,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针对一线成型设备拟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 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 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 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买方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0,000 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 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 项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 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 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 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客户提

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等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 过400,000,000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担 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等相关文件。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 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 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 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 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买方提供信贷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 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 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资源,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 高货款的回收效率。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 保,同时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措施以防控风险。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 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65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6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