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ingbo Cix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17, 2012
55308_rns_2012-10-17_37a9d91f-18c7-42f8-a6e3-9e43ff6e261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46
关于签订买方信贷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促进设备销售、贷款业 务的稳健发展,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星股份”)及 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慈星销售纺织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宁波裕人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三家公司以下统称 “乙方”),慈星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慈星担保有 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以下统称 “丙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 行(以下简称 “甲方”)签订买方信贷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MFXD20120001。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协议 已获得授权,不需要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甲方按照买方信贷业务相关规定对乙、丙方推荐的多个借款人(以下简称借 款人,该借款人的确定以丙方递交的承诺函为准)的资信情况、申请贷款资料等 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并已支付 20%以上预付款的客户优先发放贷款。贷款金额 不超过所购设备总价的 80%,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 3 年以内,利率按照人民银行 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贷款的具体内容以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为确保上述甲方与借款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多笔债权(以下简称主债 权)的履行,丙方自愿提高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丙方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 所对应的借款人(被保证人)以及单笔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由丙方向甲方出 具的承诺函确定。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 2012 年 09 月 21 日起至 2015 年09 月 21 日期间因甲方向借款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度 为人民币捌亿元。最高额度是指经丙方承诺函确定的多个借款人在甲方的各项债 务的总余额。
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即自借款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为确保主债权的履行,丙方以其所有的金额为借款人贷款总余额的12.5% 以上的存单,为借款人在甲方的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乙方自愿提供机械设备 回购担保,即当回购条件成立时,乙方应对以买房信贷模式销售的纺织机械设备 进行回购。
特此公告。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