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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ix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y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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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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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0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本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 2012 】 298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135,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044,623.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7,955,376.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2]6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 10,164.54 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使用项 | 目 | 募集资金 | 预先已投 | ||
| 入金额 | ||||||
1 |
年产20,000台电 |
脑针织横机产业化项目 | 66,874.31 |
4,277.10 |
||
2 |
年产5,000台电 |
脑无缝针织内衣机产业化项目 | 30,652.45 |
1,589.83 |
||
3 |
年产5,000台嵌 |
花电脑针织横机产业化项目 | 33,294.44 |
2,031.65 |
||
4 |
年产6,000台电脑针织丝袜机产业化项目 |
23,926.66 |
1,297.97 |
|---|---|---|---|
5 |
电脑针织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148.82 |
582.73 |
6 |
营销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19,506.56 |
385.26 |
上述置换仅限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2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 一致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164.54 万元。
2012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0,164.54 万元。
四、专项意见
1 、会计师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 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章程》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 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用募集资金 10,164.54 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慈星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164.54 万元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
1、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 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