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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star Corporation — Director's Dealing 2012
Aug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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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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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2-030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庞江华先生于2012 年7 月17 日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无限售条件的公司股票2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减持 均价14.72 元/股,交易总额2,944 万元,由于公司中报预约披露日期为2012 年8 月15 日,因此,本次大宗交易属于“窗口期”交易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庞江华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4,518.5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5%,2012 年7 月17 日庞江华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无限售条件的公司股票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减持均价 14.72元/股,交易总额2,944 万元。庞江华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4,318.5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5%。
2012 年7 月19 日,公司就庞江华先生本次减持情况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20),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站。
庞江华先生此次减持股份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 条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庞江华先生出现“窗口期”交易的原因主要是 “窗口期”计算错误,并就此次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庞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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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已于2012 年8 月27 将本次“窗口期”交易的部分收益294.4 万元上缴本公 司,并承诺今后将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组织的董监高培训,认真学习、遵守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不再发生类似“窗口期”交易等违规 交易行为。同时,也会进一步要求公司其他董监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精通业务,确保不再发生违规行为。
本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 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 生。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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