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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star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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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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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13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2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在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对“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 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2 年12 月5 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 年10 月11 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 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鸿泰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1,640,230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74 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499,980.2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5,247,830.00(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7,252,150.20 元。其中491,187,486.98 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 658,191,232.56 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257,873,430.66 元用于美 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8110901012600622031 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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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7 年12 月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12 月6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2015 年10 月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 年11 月18 日召开的201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 年12 月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 年12 月28 日召开的2016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7 年5 月11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 53,460 50,000
2 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 100,215 67,000
3 美国研发中心 30,042 26,250
合计 183,717 143,250

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40,725.22 万元,对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净额49,118.75 万元,“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65,819.12 万元,“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25,787.34 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激光打印机的战略布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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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争端对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实施造成的不确定性,将 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 期工程首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工业用地以及对应的厂房基础建设。具体 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 目”受全球受疫情影响及前期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 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 41,606.4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截至2021 年12
月20 日累计投
入金额
截至2021年12
月20 日募集专
户余额
1 智能化生产改造项
53,460.00 49,118.75 7,052.60 47,941.94
2 美国再生耗材生产
基地项目
100,215.00 15,819.12 0
3 美国研发中心 30,042.00 25,787.34 0
4 激光打印机高端装
备智能制造一期工
程首期项目
201,000.00 50,000.00 44,337.04 6,692.49
合计 384,717.00 140,725.21 51,389.64 54,634.4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47,729.11万元。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合计余额 54,634.43万元,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人民币相差 6,905.32万元,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收入、利息收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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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6,905.32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 在投资与建设实 施过程中,尽管公司已经做好了前期的建设规划、实施进度控制等措施,以及与 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但仍然存在各阶段的报审过程中,与预期设定的 进度存在偏差,导致项目投资及建设的延期,因此,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设备 采购情况及验收审批预定情况,经审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 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
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
2021年12月5日 2022年12月5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 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时间等发生变化,调整后该项目的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变。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 以公告。公司后续将会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验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 施。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延期是根据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和募 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募投项目“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的实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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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进展情况,经审慎评估,同意在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 期项目”进行延期一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1 年12 月5 日调整 至2022 年12 月5 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 工程首期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 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延期是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和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独立 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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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 期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

  • 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