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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wise Intelligence China Limite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Nov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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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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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创智能”)于2025 年11 月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杰创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定<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7 日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外,于2025 年11 月8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5 年11 月8 日至 2025 年11 月18 日。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一)列入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1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