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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land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n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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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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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6月7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 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司")2009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75号文核准,以7.5元/股的发行 价格,向10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86.6666万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33,999,995元,扣除发行费用17,024,008.49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416,975,986.5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总金额为 67,138,774.56 元人民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并 于 2010 年 7 月 8 日置换完毕。经 201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经 2010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 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2011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将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经 2011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经 2011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将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1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自 2011 年 12 月 26 日起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 年 6 月 6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目前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投产 进度相一致。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公司计划 继续使用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六个月。

四、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对募集资金项目影响及其保障措施

为持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计划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测算, 按现行同期(六个月)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280万元。

公司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 归还银行贷款、购买原材料等。公司短期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在按计划建设,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 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银行借款予以安排解决。

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将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经查实,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在期 限内归还。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本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 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上述金额已超过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应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尚需履行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程序。

2、于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前,公司已三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如下:

经 201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经 2010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2011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将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经 2011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经 2011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201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将 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经 201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经 2011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批准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2012 年 6 月 26 日,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 6 日将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根据公司的承诺,公司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购买原材料,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承诺将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 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银行借款归还。

4、公司本次继续使用 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建设进度。

5、根据公司的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 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内继续使用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亦审 核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超过200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10%,故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特此公告

4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