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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land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6
Apr 13, 2007
53950_rns_2007-04-13_48bde1cb-da9e-4f5d-a419-ea45e72a5e4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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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执行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 下:
经我们审慎调查,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通知中涉及的对外担保事 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仍然有效的重大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 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 司无对外担保情况。目前,公司严格遵守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通知要 求,规范了公司的对外担保制度,落实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维护了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 答第6 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 听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汇报后,经过对公司相关资料审阅,认 为公司自聘任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6 年10 月30 日因合并 更名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 该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 董事会在考虑了该所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以及该所的内部规范控制和业务发展 等情况后,做出了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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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审计的决定,并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历年费用支付额及 2007 年度的工作量等情况决定向其支付审计费用,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听取 并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根据2006年2 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含1项基本准则、38 项具体准则和 新准则应用指南)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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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徐强、张铁军 2007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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