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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Jun 8, 2016

55254_rns_2016-06-08_09b866dc-a275-47f9-93b2-d9102fcc5d51.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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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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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新开 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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