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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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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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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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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1-04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 召开 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树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 提供最高额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与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ZB9658202100000020),合同约定公司对上海树维向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上海树维拟向浦发银行新片区分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 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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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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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扣划约定:(1)保证人有到期应付债务或应补足保证金时,债权人有权 直接扣划保证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 于清偿到期应付债务或补足保证金。(2)债权人有权将所得款项选择用于清偿本 金、利息或其他费用等。同时有多笔债权到期未付的,由债权人决定债权的清偿 顺序。

5、违约处理:如发生本合同所述任一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使本 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 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与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上海树维向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期限 为 2 年(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上海树维已将上述银行贷款偿还完毕,公司担保 责任均已解除,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为上海树维向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 元人民币且期限为 5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5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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