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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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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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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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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8-028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 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上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 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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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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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确保不影响

  • 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投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 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 计委 员会。

  •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 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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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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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 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 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 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 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公司确保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将 闲置的自有资金和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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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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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 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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