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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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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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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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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10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概述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上述议案的有效期为自 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即上 述议案将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到期。
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4 号)。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有效进行,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 原议案有效期限届满后 12 个月。
除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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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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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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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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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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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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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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