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55254_rns_2026-04-23_7c75805e-85fb-438b-8cb3-5fd83bbb3d1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维国先生、李玉玲女士、李佳佳先生3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全体委员一致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杨维国先生、李玉玲女士、李佳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李宏伟先生的

第 1页 共 2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全体委员一致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均复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合李宏伟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孔凡士先生、朱永明先生、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 2页 共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