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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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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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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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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8-088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郑 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九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九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其中副总经理刘永春先生、何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杨维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8 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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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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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 2018 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一致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了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能力,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赵鑫 先生、赵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董事会认为,赵鑫先生、赵璇女士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赵璇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 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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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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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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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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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副总经理当选人简历

赵鑫先生,男,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7 月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2007 年 3 月进入公司 工作,历任公司研发中心 QA、人力资源部经理等职务,现任证券事务部经理 兼证券事务代表。

赵鑫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05,199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 定的情形。

赵璇,女,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 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9 年 6 月-2011 年 8 月,任职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1 年 8 月至 2017 年 10 月,历任广西博世科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赵璇女士于 2012 年 10 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 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2016 年 8 月、2017 年 9 月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赵 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当选人简历

赵璇女士简历详见“副总经理当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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