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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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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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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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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世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一次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两次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8
| 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 王世卿 | 1 | 1 | 0 | 0 | 否 | |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4 | ||||||
| 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王世卿 | 2 | 2 | 0 | 0 | 否 |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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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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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情况。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 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在 2017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就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经广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杨维国先生、付秋生先生、 尚卫国先生、赵利宾先生、司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事前已将拟审议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维国先生、尚卫国先 生、付秋生先生、赵利宾先生、司志刚先生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其有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广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 张英瑶先生、王玉辉女士、毕会静女士、刘汴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公司事前已将拟审议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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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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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英瑶先生、王玉辉女士、 毕会静女士、刘汴生先生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 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提名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一)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 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保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和郑州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 导师,本人长期跟踪和研究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进行了调研,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 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三)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 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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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在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在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三)建议和意见:公司应进一步优化质量管理、工艺管控、产品可靠性、 新产品开发等工作,保持技术创新的适宜性和持续性,为公司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本人目前已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我衷心感谢上市公司管理层及股东 对本人的信任,衷心祝愿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王世卿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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