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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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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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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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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7-093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臣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梦阳先生、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北京希嘉创智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嘉教育”)进行增资,将希嘉教育注册资本由 1,25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315.789 万元,即希嘉教育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5.789 万元,剩余 934.211 万元计入希嘉教育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希嘉 教育的股权比例由 20%增加至 24%。

公司副总经理傅常顺先生担任希嘉教育的董事,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希嘉教育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北京希嘉创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有助于完善公司大数据综合应用体系,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参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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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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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北京希嘉创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郑州新开 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全 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

监事会认为,设立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服务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求,丰富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公司基于高校移动互联网 及人才事业生态圈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 该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罗旭涛、张湧峰等 6 名离职 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二(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 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之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以 上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涉 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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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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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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