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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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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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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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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已 全面了解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全部内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开 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开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总经理候选人杨维国,副总经理候选人付秋生、尚卫国、赵利 宾、华梦阳、傅常顺、杜建平、刘永春、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华梦阳,财务总监候 选人李玉玲的履历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 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 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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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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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汴生 张英瑶

毕会静 王玉辉

签字日期:2017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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