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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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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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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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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7-008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梦阳先生、财务总 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任期届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 广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同意刘恩臣先生、王葆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位监事 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

(1)与会监事认为:刘恩臣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 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与会监事认为:王葆玲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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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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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选举。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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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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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恩臣先生,男,196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 年毕业 于四川大学物理系半导体专业,获学士学位;1991 年至 1992 年,赴美国学习。 1984 年至 1991 年,在郑州工学院太阳能研究室工作;1992 年至 1995 年,任郑 州工业大学太阳能研究室工程师;1995 年至 2000 年任郑州工学院开普电子技术 公司主任工程师;2000 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系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刘恩臣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952 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王葆玲女士,女,1971 年 5 月出生,专科学历。1995 年 7 月毕业于河南财 经学院会计专业。1995 至 2000 年在郑州工学院开普电子技术公司工作,历任银 行出纳、会计、主管会计。2000 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监事(职工代 表监事)、审计部经理。王葆玲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9.65 万股,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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