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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ug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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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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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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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5-08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 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梦阳先生、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决定的 整改报告>的议案》。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24 号)(以下简称“《决 定》”),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与 计划,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的《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对《决定》所提出的问 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决定》中 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各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做出详细 的计划,并编制了《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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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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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切实按照要求和计划进行整改,不断规范公司的行为,并将以此为契机,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和保障股东和投资者 权益。
公司《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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