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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ul 31, 2018
55254_rns_2018-07-31_392e191a-9ef7-4285-a481-54168575661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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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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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以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开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 独立判断的原则,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关联方湖南科瑞特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科瑞特”)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 发展。同时,科瑞特股东张玉希、张宏立、阙正湘已将其合法持有的部分科瑞特 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风险在公司可以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 合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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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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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汴生 张英瑶 王玉辉 毕会静
签字日期:2018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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