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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apec 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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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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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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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新开普”)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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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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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新开普、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开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新开普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智能一卡通、企事业一卡通、城市一卡通、移动支付等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是移动互联网业务、职业教育服务业务、收购整合等 领域。
移动互联网方面,公司移动互联网运营经验和成熟盈利模式的缺乏将对与移 动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以及借助移动互联网进一步拓展行业发展空间造成不利影 响。
职业教育方面,公司长期的研发服务以及高校客户资源为公司开展职业教育 业务提供了充足的技术、人才和客户支持,但作为公司之新业务,职业教育之运 营方式、盈利模式与其现有智能一卡通业务完全不同,公司面临一定的业务运营 风险。
收购整合方面,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能 否顺利实现整合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整合措 施,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整合效应的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 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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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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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重要程度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1% | 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2% | 错报≥营业收入2% |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1% | 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2% | 错报≥资产总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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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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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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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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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III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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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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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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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III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般缺陷指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它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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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重要程度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 | 资产总额1%≤损失金额<资产总额2% |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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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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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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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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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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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IV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 I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II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III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IV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 I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II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III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IV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V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VI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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