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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Univers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an 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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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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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 年1 月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万向 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 在2025 年1 月15 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公 司邮箱。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B 座12 层,万向新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帆,邮编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 年1 月20 日上午9:00 至 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B 座12 层,万向新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B 座12 层,万向新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10-88121215 传真:010-88121215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以便登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 月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472
-
2、投票简称:“新元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1 月2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 月20 日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向新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 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股东地址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说明: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 年1 月15 日下午17:00 之
-
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 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 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 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